文章來源:本站 瀏覽量:884 發布日期:2018-03-09
私扯電線為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 鄭州兩車主已被拘留
近期,鄭州電動車火災頻發,從3月1日至7日,全市共受理火災警情67起,其中受理電動車火災34起,占全部火災比例的近51%。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對近期發生的兩起因電動車充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通報,兩名違法車主被依法予以拘留處罰。
我們來看看這兩個案例:2月24日(ri),鄭(zheng)東(dong)新(xin)區(qu)五(wu)洲(zhou)小(xiao)區(qu)發(fa)生(sheng)一(yi)起(qi)電(dian)動(dong)車(che)火(huo)災(zai),據(ju)火(huo)災(zai)調(tiao)查(zha),失(shi)火(huo)原(yuan)因(yin)為(wei)起(qi)火(huo)地(di)二(er)樓(lou)住(zhu)戶(hu)從(cong)家(jia)中(zhong)私(si)扯(che)電(dian)線(xian)為(wei)電(dian)動(dong)車(che)充(chong)電(dian)引(yin)發(fa)火(huo)災(zai),公(gong)安(an)執(zhi)法(fa)人(ren)員(yuan)依(yi)據(ju)相(xiang)關(guan)法(fa)律(lv),對(dui)該(gai)電(dian)動(dong)車(che)車(che)主(zhu)予(yu)以(yi)拘(ju)留(liu)十(shi)五(wu)日(ri)的(de)處(chu)罰(fa)。
3月5日,管城區紫薇小區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據火災調查,失火原因為起火地六樓住戶從家中私扯電線為電動車“飛線充電”引發火災,公安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律,對電動車車主予以拘留十日的處罰。
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處罰隻是一種手段,主要目的還是通過嚴格執法,警示教育廣大市民,電動車違法充電行為,是會受到公安部門嚴厲打擊的。
《河南省消防條例》中明確規定,居民不得在居住建築物的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存放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或者為其充電。發生這種行為又拒不改正的,將被處以罰款,造成火災事故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將采取拘留等強製措施。
據了解,3月6日至8日,鄭州市公安局研判火災形勢,組織全市公安民警、消防執法人員聯合開展為期3天的電動車火災隱患整治集中行動。僅前兩日,全市夜查行動就檢查居民小區809個,發現火災隱患1635處,清理違規停放電動車1615輛,違規充電840處。
據了解,鄭州全市公安消防部門仍在持續開展集中夜查行動。哎,多麼痛的領悟,智能電動車充電站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冒險,一定要安全充電,安全騎行,貴事要與安全放在第一位。